尊敬的客户: 为了防范市场风险,促进市场的文件运行和功能发挥,上海交易所对《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办法》中有关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(单边市)下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调整方案进行了修订。现将新的方案公告转发如下: 一、修订后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(单边市)相关规则(《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)于2011年12月19日开始实施(涉及交易保证金调整的,在2011年12月19日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按新的标准结算)。 二、修订后的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幅调整如下: 请各位客户注意调整时间及比例,控制好持仓风险。 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