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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改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则的通知 大商所发〔2013〕289号
作者:金元 | 来源:金元期货 | 点击数:3326 | 日期:2013-12-20


     

    关于修改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则的通知

    大商所发〔2013289

     
     

    各会员单位:
     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,经理事会审议通过,并报告中国证监会,我所对《大连商品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中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。修改内容包括:将非期货公司会员成交、持仓等披露信息改为所有非期货公司会员的合计量信息;在交割信息中,只披露会员配对信息,且不公布非期货公司会员号;不再披露套期保值持仓量
      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,修改后的规则自2013123日开始施行。
      特此通知。

     

    附件:大连商品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修正案

     

     

       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大连商品交易所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

     

    附件:

     

    大连商品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修正案

     

    ……

    第九条  每日信息是指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发布的有关当日的期货交易信息。

     每日信息主要内容有:

    (一)每日行情(见附件2):商品名称、交割月份、开盘价、最高价、最低价、收盘价、前结算价、结算价、涨跌、成交量、持仓量、持仓量变化、成交额。

    (二)所有合约、所有会员的成交量、和买卖持仓量及套期保值持仓量。所有合约、所有期货公司会员的成交量和买卖持仓量,及非期货公司会员的合计成交量和买卖持仓量。

    (三)交割信息:滚动交割、集中交割配对日结算后发布配对双方会员号、客户号、配对数量等信息;期转现交易的当日结算后发布配对双方会员号、客户号、配对数量等信息。配对信息中含有非期货公司会员号的,其会员号不予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