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 根据郑商所发[2014]115号《关于甲醇期货合约及部分品种业务细则修改事项的通知 》:甲醇期货合约交易单位由50吨/手改为10吨/手,交易代码由ME改为MA,交割单位由50吨改为10吨。以上修改自MA1506合约执行。 公司对修改后的甲醇(MA)新期货合约的相关业务标准规定如下:保证金收取标准为合约价值的9%;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±4%;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:3.50元/手,交割手续费标准为30元/手。 特此通知
金元期货有限公司 2014年06月16日